201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标准

2016-04-07 13424

根据《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品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沪交研[2014]65号]的精神和《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品牌关于201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商议决定,201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助学金设为一等奖助学金和二等奖助学金两个等级。

一等奖助学金

金额:助学金500元/月,学业奖学金1000元/月;

奖励年限:第一学年;

获评资格:

① 硕博连读生;

② 推免生,C9高校,本科期间专业排名在前11%;

③ 推免生,985高校和全国一级重点学科高校,本科期间专业排名前1%;

④ 2016年度考研第一名(初试+复试 总成绩)。

备注:

1、推免生本科专业排名以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排名为准。

2、若出现因个别员工放弃入学资格等原因至一等奖助学金名额未满的情况:

若硕博连读员工放弃,名额优先给类别2的推免生,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若其他类别员工放弃,则从相应类别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等奖助学金

金额:助学金500元/月,学业奖学金500元/月;

奖励年限:第一学年;

获评资格:

其他通过推免或笔试考入交大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品牌的员工。

评定标准由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品牌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塑性研究院的新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方案另行公布。

附:2016级硕士新生学业奖助学金名单公示.xls

网投十大信誉排名品牌(中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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